奖学金退款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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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3 12:34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相关文件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退款手续流程及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以下简称驻外机构)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负责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退款事宜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我中心开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退还奖学金结算单》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部分奖学金退还通知单》(以下简称结算单)。
二、我中心收到驻外机构开具的结算单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有关留学人员办理奖学金退款后续事宜。由基金委审核并开具结算单的留学人员,基金委将直接通知,我中心不再重复通知。
三、留学人员在收到我中心或基金委的通知后,请在规定日期内汇款至我中心指定账户。
四、我中心收到汇款后,将根据留学人员需要开具收款凭证,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留学人员电子邮箱。
五、未按时退款的留学人员,我中心将定期向基金委进行反馈。
温馨提示:
1.留学人员在办理奖学金结算手续时,需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如遇有关系统问题,请联系基金委咨询办理,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jxj@csc.edu.cn
电话:010-88395090转7
2.我中心联系方式:
邮箱:jiangxuejin@cscse.edu.cn
电话:010-626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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